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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角寶馬山道住宅大廈內僭建天台一個四十五平方米的僭建物,業主之前已經試過兩次被罰款,分別五千元及四萬元,業主仍然沒有清拆,今次被罰款十三萬,此類罪行最高刑罰係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,另加罰款每日二萬。⋯
太古城海天花園住宅大廈一個單位進行驗窗,承建商作出失實陳述,聲稱窗戶安全不需要進行維修,其後屋宇署發覺有問題,承建商最後被罰款六千,另加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的費用五萬八千。⋯
大埔科進路住宅大廈內僭建一條室內鐵樓梯上天台,以及拆除了天台的部份矮牆,業主沒有按時清拆及還原,被罰款$61,000,此類罪行最高刑罰係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,另加罰款每日二萬。⋯
尖沙咀金馬倫道商住大廈內一個二十六平方米的天台僭建物,業主之前已經試過被罰款四萬元。由於係重犯,今次被重罰 $114,000,此類罪行最高刑罰係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,另加罰款每日二萬。⋯
粉嶺業豐街工業大廈內一個一百平方米單位,天台有僭建物,業主沒有按時清拆,被罰款 $67,600,此類罪行最高刑罰係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,另加罰款每日二萬。⋯